校内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教师函[2018]6号)和市教委《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渝教师函〔2018〕6号)要求,扎实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,推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,现将自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 从高校师德“红七条”贯彻落实情况、成功经验、存在问题、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几个方面对照检查,形成自查整改报告。
2. 发现和树立本部门的师德典型,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。推选1个本部门师德典型,形成材料(包含基本情况、先进事迹、作用发挥、有关图片等)报学校,学校将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上报市教委。
3. 加强组织领导,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,全面开展自查,切实担负起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。
4. 5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师德典型材料的纸质版(加盖部门公章)报教工部专技科(恪勤楼315室),电子版发邮箱renshichu314@126.com。
联系人及电话:高一文 49891713
教工部
2018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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