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了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推荐成果须符合《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中规定的推荐要求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自然科学奖成果提供的论文、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(2016年7月15日前发表);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成果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(2016年7月15日前)。
(二)推荐成果含多个分项成果,且分项成果已单独推荐获奖的,在总成果推荐时应剔除已获奖的分项成果内容。市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中已使用过的标准、专利、论文、著作(含计算机软件)、动植物新品种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要素,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推荐成果。
(三)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参与多项成果推荐。
(四)同一内容2016年、2017年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,须间隔一年推荐。且同一内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推荐。
(五)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重庆注册的法人单位。成果主要在重庆完成或者在重庆应用。
(六)凡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、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,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。
二、推荐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科技奖励推荐流程。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推荐系统(简称推荐系统)登陆网址为:http://113.207.120.149。推荐单位(专家)登陆推荐系统,为推荐成果分配账号-- 成果完成人填报推荐书-- 推荐单位(专家)填写推荐意见-- 提交市科技奖励办。推荐账号请联系科技部项目与成果管理科。
(二)推荐过程时间安排
5月25日前,二级单位提交推荐完成人名单(附件1),申领报奖账号;
6月8日,统一成果登记;
6月22日,校内推荐公示;
7月6日,报市教委公示;
7月15日,网络申报截止;
7月17日,纸质材料报送市科委。
三、推荐材料报送
推荐书应完善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。
纸质推荐书(含附件)原件1份,推荐书和附件合并装订,单双面均可,合计不超过80页。科技进步奖科普成果需另附科普作品原件1套。推荐书应从推荐系统中导出并打印,附件应与推荐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附件内容一致(应用证明须原件),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2。
本年度科学技术奖励详细通知见市科委网站:http://www.cstc.gov.cn/View.aspx?id=25174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召红,电话:49891752。
附件:1. 2018年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完成人名单
2.2018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
重庆文理学院科技部
2018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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